關于做好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工作的通知

( 來源:zzb 發(fā)布者:zzb 發(fā)布日期:2011年05月17日 )

 

關于做好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工作的通知

各教學單位黨總支:

    為圓滿完成2011屆畢業(yè)生黨員的教育、管理以及黨組織關系轉移等工作,現將有關事

宜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畢業(yè)生黨員離校前的教育指導工作

  畢業(yè)生離校前,各學院黨總支或各學生黨支部要召開一次畢業(yè)生黨員大會,對所有畢

業(yè)生黨員進行一次教育和指導,教育其牢記黨的宗旨,認真領會黨員的八項義務,貫徹落

實科學發(fā)展觀,在今后的工作、學習、生活中,繼續(xù)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發(fā)揮模范帶

頭作用,繼續(xù)取得優(yōu)秀成績,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為黨旗增輝,為

母校增光。

  二、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原則

  畢業(yè)生黨員在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yè)生黨員,應將黨員組織關系及時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

由畢業(yè)生黨員本人持學校出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在有效期內直接到有關黨組織(介紹信抬

頭單位)轉接組織關系。

  2.已落實工作單位、而所在單位沒有建立黨組織的,可轉至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本

人戶口所在地黨組織或人才服務中心黨委。

  3.工作未確定的,可以轉移至父母工作單位的黨組織、原戶口所在地黨組織或人才

服務中心黨委;

    4、不回原籍也沒有找到工作的,按照組織關系隨黨員遷移的原則,轉移到實際工

作、生活所在地黨組織。

    5、所有畢業(yè)生黨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組織關系轉出手續(xù)。

    三、幾點要求

  1.各學院黨總支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視,確定專人負責做好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

轉移的各項工作,指導2011屆畢業(yè)生黨員按時接轉組織關系,妥善保管組織關系介紹信,

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組織關系轉至所在單位黨組織,以便及時過組織生活和接收黨組織教

育、管理和監(jiān)督。畢業(yè)生黨員黨費統(tǒng)一交至2011年6月。

  2.由指定的專人負責填寫并核對《2011屆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登記表》,加蓋

總支印章后,于 5月25日前報組織部,電子版發(fā)送至wyj@ncwu.edu.cn。所有畢業(yè)生黨員均應

登記在《2011屆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登記表》中。

  3.介紹信開出后,畢業(yè)生黨員應在有效期內到轉往黨組織報到,如介紹信開錯或者

轉往單位發(fā)生變化的,應在有效期內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重新辦理。超過

有效期且沒有與學校組織部聯(lián)系的,組織關系介紹信一般不再重開。

  4.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在有效期內由黨員自己攜帶,注意保管,一旦發(fā)生丟失,黨

員要根據具體情況立即向所在學院黨總支說明,寫出書面報告。由學院黨總支對丟失介紹

信的情況進行核實,并形成書面材料,蓋黨總支章后報黨委組織部批準補辦。對丟失組織

關系介紹信的黨員,應給予批評教育。

    5.《2011屆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登記表》填寫說明:

    黨員類型:分正式、預備。

    接收單位:以學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簽訂單位名稱為準。對于考取研究生的學生黨員,要

確認其所考取學校的名稱。接收單位按所在地區(qū)分省外、省內校外、校內三種情況。省外

指接收單位在河南省以外;省內校外指接收單位在河南省境內(華北水利水電學院除

外);校內指留校工作、考取本校研究生。

    介紹信抬頭單位:隸屬上級黨組織是指有接轉組織關系權限的、接收單位隸屬的上

級黨組織。如我校有一名轉入復旦大學的畢業(yè)生黨員,他所持的轉出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抬

頭就不能直接寫“中共復旦大學黨委組織部”,因為復旦大學沒有直接接轉省外單位組織

關系的權限,而應寫“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如轉往鄭州大學等省內省管高校

則轉出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抬頭為“中共鄭州大學黨委組織部”因為鄭州大學有直接接轉省

內單位組織關系的權限。為準確起見,每位畢業(yè)生黨員負責與接收單位組織部門聯(lián)

系,確認“介紹信抬頭單位”名稱。

    四、組織關系轉出基本程序舉例

    1、華北水利水電學院轉至外省市單位。畢業(yè)生黨員憑院(系)出具的介紹信,到

校黨委組織部換取落款為“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作委員會組織干部處”的《中國共產黨黨

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然后到接收單位組織部門或此介紹信抬頭所寫的黨組織(即:接收

單位隸屬上級黨組織)接轉組織關系(具體情況按各接收單位要求辦理)。

    如:我校一位畢業(yè)生黨員到復旦大學,其組織關系轉移程序可簡單描述如下:該畢業(yè)

生黨員到院(系)開具介紹信(該介紹信抬頭為: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組干處)→然后

到校黨委組織部換取落款為“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作委員會組織干部處”的《中國共產黨

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該介紹信抬頭為:中共上海市教育衛(wèi)生工作委員會)→然后畢業(yè)

生黨員到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工委換取轉往復旦大學黨委組織部的組織關系介紹信→畢業(yè)生

黨員再憑換取的介紹信直接到復旦大學黨委組織部報到即可。

    2、華北水利水電學院轉至河南省范圍內單位。畢業(yè)生黨員憑院(系)出具的介紹

信,到校黨委組織部蓋“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學院黨委組織部”印章,然后到接收單位組織

部門或此介紹信抬頭所寫的黨組織(即:接收單位隸屬上級黨組織)接轉組織關系(具體

情況按各接收單位要求辦理)。

    3、轉至校內各單位。由各院(系)統(tǒng)計后報黨委組織部,統(tǒng)一辦理。

 

    2011屆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登記表.doc

 

 

                                           中共華北水利水電學院黨委組織部

                                                  2011年5月16日

更新日期: 201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