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學校通知 > 校辦 > 正文

關于試行新的學校值班制度的通知

( 來源:校長辦公室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07年04月19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學校值班工作存在的實際問題,校長辦公室進行了認真地調查研究, 本著科學、務實、管用的原則,擬訂出全新的學校值班方案。該方案已報經(jīng)學校同意,決定自2007年5月1日起 執(zhí)行。新的值班制度取消了各單位的夜間和午間值班,各單位僅在節(jié)假日的上午和下午輪流值班,全年的夜間和午間值班均由校長辦公室負責,具體安排如下:
    1.在工作日期間(含午間和夜間),全天由校長辦公室(以下簡稱校辦)負責值班,取消除校辦外的其他單位在午間和夜間的輪流值班。
    2.節(jié)假日期間(含寒暑假、周六、周日、元旦、“五一”、“十一”等國家法定假日),白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實行各單位輪流在學校值班室值班制度,中午和夜間改為由校辦負責值班。
    3.校屬各單位的值班仍實行單位負責制,各單位行政負責人(黨務部門為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在各自值班時間段內(nèi)的值班安排。在學校值班室的值班人員要求必須是處級干部。原則上每個單位值班1天時間,仍然依次輪流值班。
    4.鑒于改進后的值班辦法變動較大,校辦重新安排了值班表(見附件),《校長辦公室關于本學期科級以上干部值班安排的通知》(華水政辦(2007)2號)文件中的值班安排辦法和附件中原有值班安排表同時作廢。
    今后校辦將加強對值班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和通報工作。請各單位繼續(xù)重視學校值班工作,在有限的值班時段內(nèi)切實負起責任,妥善安排處級干部值班,做好按時值守、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發(fā)揮學校值班工作應有的作用。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
更新日期: 2007-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