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行2024年度教研成果登記及計分的通知

( 來源: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

各單位:

為了及時、有序地進行2024年度教研工作量的統(tǒng)計,現(xiàn)將2024年度教研成果登記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果類型

1.本次教研成果類型,僅限《華北水利水電大學二級單位責任目標考核與績效分配辦法》(華水政〔2024〕163 號)文件中的教研成果,具體可參見《附件2.5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量計算辦法》(附件1,后簡稱核算辦法)。

2.本次教研成果總共6類,依次為A本科教學研究改革項目、B本科教學工程、C省級規(guī)劃教材、D省級教學成果二等獎、E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或一等獎、F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其中A類本科教學研究改革項目,以結項為準。E類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和一等獎,F(xiàn)類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屬于高層次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參照《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高層次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獎勵辦法》(華水政2021-159號),每年5-6月份進行統(tǒng)計,本次只統(tǒng)計分值。

二、成果時間和分值

成果時間跨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內(nèi)正式出文的教研成果。具體分值參照《核算辦法》。成果立項期間按照獎勵辦法學校已獎勵過的,結項后不再重復獎勵。成果立項后獲更高級別榮譽的,按照獎勵辦法補足分值差額。

三、成果所屬單位

1. 教研成果需署名我校才能計分。

2. 教研成果歸屬單位,均以申報立項時所屬單位為準,項目成員不在同一單位的,均由成果歸屬單位進行統(tǒng)一上報。

四、填報步驟和上報要求

1. 成果信息由各項目負責人登記,填寫《教研成果貢獻分配申請表》(附件2),參與分配的人員必須為本成果參與人員,否則不能夠分配;其中,關于C省級規(guī)劃教材和非規(guī)劃教材計分參照《核算辦法》,需提供教材封面、版權頁、含所有編寫成員及分工介紹頁、目錄頁復印件各1份;教材原件1本(審核后可退回),請將教材相關材料先交至教務處教材科(教學樓2104)審核、備案、簽字后再統(tǒng)一交教務處教研科核定;

2. 各單位務必嚴格認真審核本單位各教研成果上報的分配申請表,并將所有成果分配進行匯總統(tǒng)計,填報《2024年度教研計分統(tǒng)計匯總表》(附件3)。

3. 請各單位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將本單位審核后的各成果《教研成果貢獻分配申請表》(附件2)和單位的《匯總表》(附件3),交至教務處教研科(行政樓南426B),兩類材料均需加蓋公章。同時將教材類的支撐材料交至教材科。

4.上述兩類材料電子版,請以學院為單位,于12月15日前發(fā)送至lihui@ncwu.edu.cn。

5.為便于后期成果管理與統(tǒng)計,本次使用管理系統(tǒng)進行教研成果的在線填報,要求系統(tǒng)中填報的成員排序需按照正式文件公布的名單。具體操作可參考《教研項目操作手冊(簡易版)》(附件4)。

附件:1.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量計算辦法.pdf

    2.教研成果貢獻分配申請表.doc

    3.2024年度教研計分統(tǒng)計匯總表.xlsx

    4.教研項目操作手冊(簡易版).docx

教務處(教學質量監(jiān)控與評價中心、課程中心)

2024年12月2日

更新日期: 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