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國家獎學金”評定的通知
各院、系:
為激勵我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并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根據(jù)《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豫財辦教〔2007〕112號),2007年分配我校“國家獎學金”名額50名,獎勵金額40萬元,并適當向農(nóng)、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特殊學科專業(yè)傾斜,結(jié)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國家獎學金”評審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茖W生中特別優(yōu)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二、獎金額度及人數(shù)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全院名額為50名,各院系分配名額如下:
院系 |
資環(huán) |
水利 |
土木 |
建筑 |
機械 |
電力 |
環(huán)境 |
管經(jīng) |
信息 |
外語 |
數(shù)學 |
法學 |
合計 |
人數(shù) |
5 |
8 |
4 |
3 |
5 |
6 |
4 |
6 |
3 |
2 |
2 |
2 |
50 |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zhì)優(yōu)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zhì)等方面特別突出,并獲校內(nèi)獎學金一、二等獎,2006-2007學年學習成績沒有不及格課程;
5、2006-2007學年沒有受過紀律處分。
四、評審辦法
1、各院、系要成立“獎學金”評定小組,其中要有學生代表參加組,嚴格按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2、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生所在班級民主評議,提出班級推薦意見,經(jīng)輔導員審核簽署意見后,報院、系“獎學金”評定小組研究確定。
3、各院、系初步確定獲獎名單后,要在院內(nèi)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3-5天,公示無異議后,最后確定獲獎學生名單。
4、各院、系評審時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皣要剬W金”真正用于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
5、申請國家獎學金不得與本學年的國家勵志獎學金重復獲得,請符合條件的學生自己酌情申報。
五、時間要求
各院、系于2007年11月9日上午將獲“國家獎學金”學生名單及有關申報材料報學生處。
注:各院、系同時要把獲“2007-2008學年國家獎學金批復匯總表”(可從學生處網(wǎng)頁上下載)紙質(zhì)及電子文檔上報學生處,學生處將匯總后上報教育廳。
學生工作處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