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校園非機動車(電動車)管理的通知

( 來源: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24年02月25日 )

全體師生員工:

大家新年好!

剛剛發(fā)生的南京2.23火災事故再一次給我們敲響安全警鐘,事故原因初步確定為電動車自燃導致。近期校園內電動車數量激增(據統(tǒng)計2023年從9月到12月凈增5000余輛,總數達到10000多輛),嚴重堵塞消防通道,為校園內的消防安全、交通秩序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隱患。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通知如下:

一、車輛行駛管理

1.在校電動車需符合新國標,經公安機關注冊登記,取得并按規(guī)定懸掛號牌(含臨時信息牌)的車輛。對不符合報備條件的“僵尸車”及畢業(yè)生車輛進行清理。即日起禁止學生購買新電動車及租借校外電動車進入校園。

2.在校園內電動車騎行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禁止在校園內鳴喇叭,嚴禁酒后駕車、飆車。

3.電動車在校園內通行時,不得超載,不得違規(guī)帶人,不得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嚴禁在騎行中接看手機打電話及其他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行為。

二、車輛停放管理

1.電動自行車須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地點,并擺放整齊,嚴禁堵塞交通和占用消防通道。

2.嚴禁在電梯、宿舍、樓層通道、辦公樓、教學樓、等公共場所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未在指定地點停放的或亂停、亂放的電動自行車,保衛(wèi)處將視違規(guī)情況進行貼條警告或拖車鎖車處理。

三、車輛充電管理

1.嚴禁從辦公樓、教學樓、圖書館、學生公寓等公共區(qū)域私拉亂接電源進行充電。電動自行車須在學校規(guī)定充電樁的地點進行充電。

2.禁止私拉電線、插線板等方式違規(guī)充電或使用“三無”、假冒劣質產品進行充電。對于違規(guī)私自充電的,保衛(wèi)、后勤等相關部門將沒收插座及充電器;私自充電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鑒于提升全校師生出行的便利性及倡導校園環(huán)保理念,鼓勵師生員工綠色出行、利用校內校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的共享助力單車等低碳環(huán)保方式出行。降低校園內的電動車車輛密度,減輕交通壓力、消除消防隱患,共建美麗華水。

請各單位(學院)以及個人高度重視,正確宣傳教育引導師生員工,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校園安全相關規(guī)定,規(guī)范停車,積極配合做好非機動車(電動車)上牌登記和門禁管理,共同營造良好校園秩序。

特此通知!

保衛(wèi)處

2024年2月24日

更新日期: 2024-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