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編制2022年省級財政教育項目庫和調整補充2021年度項目庫工作的通知

( 來源:財務處 發(fā)布者:cwc 發(fā)布日期:2021年04月19日 )

校屬各單位:

為了進一步提高預算安排科學性,強化財政計劃前瞻性,引導各單位樹立“先定項目再定預算”理念,按照《河南省省級財政教育項目庫管理辦法》(豫財教〔2020〕80號)、《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省級財政教育項目庫2021年度項目調整、補充等工作的通知》要求,擬開展省級財政教育項目庫(以下簡稱“項目庫”)申報調整工作,以建立健全本校事業(yè)發(fā)展項目庫,現(xiàn)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2021年度調整、補充項目。包含2021年已申報但未通過財政專家評審類項目,2021年未申報但自身發(fā)展需要補充類項目。

2.本科高校綜合實力提升項目。該項目資金主要用于支持高校數(shù)字化教室、公共課程教學實驗室、專業(yè)課程實驗室建設;教學實驗平臺、教學資源共享平臺建設,紙質及電子圖書資料購置;基礎實訓室、綜合實驗訓練中心、校內(nèi)外學生實習實訓基地、校企合作實驗教育基地建設;為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服務的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等項目。

3.2022年項目庫建設。項目類別包含人員類項目、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具體內(nèi)容涵蓋人才隊伍建設、設備、圖書、科研、信息化建設、學科建設、后勤基礎設施維修、基本建設等方面,原則上不允許重復編報。

二、基本原則

1.年初預算和預算執(zhí)行中調整預算安排的項目原則上從項目庫中選取。未納入財政規(guī)劃的項目,年度預算原則上不予安排。

2.按照項目支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項目庫建設周期為三年,滾動編制。本年省財政通過但未能安排預算的項目,可滾動進入下一年度項目庫。

3.申報項目必須立項依據(jù)充分、支出內(nèi)容具體、資金詳實、績效目標合理、實施方案成熟。凡不滿足以上任一條件者,不得納入財政規(guī)劃。

4.申請多個項目的單位需合理確定項目排序,優(yōu)先安排貼合學校事業(yè)發(fā)展、推動內(nèi)涵提升、彌補短板弱項、保障改善民生的項目,避免資金分散、重復低效投入等問題。項目選取原則上按部門確定的項目排序選取。

三、職責分工

此次項目申報依照相關申報材料,按照項目輕重緩急排序,逐項填報。其中:教務處、研究生院、各學院(部、中心)負責教學設備、實驗室等項目的申報;科技處、社科處負責科研平臺申報;圖書館(檔案館)負責圖書資料項目的申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后勤設施與維修等項目的申報;信息化辦公室負責校園信息化建設等項目的申報;人事處負責高層次人才引進與培養(yǎng)項目的申報;基建處負責基建項目的申報。財務處匯總后交項目支出績效評審專家組(教學與圖書建設項目工作小組、學科與實驗室建設項目工作小組、學生與人才建設項目工作小組、科研與信息化建設項目工作小組、設備與后勤安保項目工作小組、綜合項目工作小組;)審核后,報學校研究決定。

四、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材料:

1.項目基本信息表

包括項目名稱、項目類型(附件1)、優(yōu)先順序、項目預算金額。

2.項目申報書

包括項目現(xiàn)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建設內(nèi)容、資金預算及主要用途、項目實施組織及進度安排、預期效益分析及保障措施。

3.績效目標表

包括總體目標和分解指標兩部分。

五、相關要求

1.相關表格格式切勿改動;

2.紙質材料經(jīng)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送財務處財務管理科(綜合實驗樓104b房間);

3.電子數(shù)據(jù)發(fā)送至cwccwglk@ncwu.edu.cn;

4.本次項目庫數(shù)據(jù)請于4月30日前報送,逾期不再受理。

聯(lián)系人:牛老師 69127222  張老師  66077078

附件1:項目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2:項目申報書.doc

附件3:績效目標表.xls

                                                             財務處

                                                             2021年4月19日




       


更新日期: 202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