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國家留學基金委訪問學者項目延期或放棄的通知

( 來源: 發(fā)布者: 發(fā)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校屬各單位: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相關通知,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國家留學基金委訪問學者項目已錄取人員在資格有效期內應派盡派。如需辦理延期或放棄手續(xù),通知如下:

一、辦理內容

(一)對于2021年錄取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留學人員如無法按期派出請盡快通過信息平臺辦理放棄;

(二)對于2022年錄取人員如確因簽證或外方導師等原因無法按時派出的,請盡快通過信息平臺辦理延期。

請注意,延期和放棄資格均須在資格有效期內,通過信息平臺提交申請,過期后無法再次提交。屆時未辦理放棄資格的將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公派留學項目。

二、辦理程序

我校已錄取人員需辦理延期或放棄手續(xù)填寫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派出前管理申請表(附件1),請于11月24日前填好后將表格紙質版提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龍子湖校區(qū)綜合實驗樓5樓522B辦公室)。申請表經(jīng)學校主管部門、教育廳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后由申請人在資格有效期內自行提交留學基金委個人信息平臺。

聯(lián)系人:韓老師 聯(lián)系電話:65667917

附件: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派出前管理申請表.xlsx

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2023年11月14日

更新日期: 2023-11-14